

天蒙蒙亮,一处非机动车道上独行老人被电瓶车带倒,当场人无碍,双方各自离去,事后老人查出骨折需手术,肇事者却无从找起……近日,崇明警方凭着车祸当事老人的模糊记忆找到肇事者,帮助双方顺利调解,赔偿伤者医药费。
清晨5时30分许,家住崇明中兴镇的杨阿婆像往常一样,沿着马路边独自步行。突然策略盈,一辆从后方驶来的电瓶车将其带倒在地。由于当时没有外伤,全身也没有疼痛,杨阿婆在对方搀扶起身后,浅浅说了一声“骑电瓶车小心点”,即离开了,对方也随之驶离。
杨阿婆回家后,老伴得知情况放心不下,立即报警并将她送至医院检查。检查结果出人意料,杨阿婆右手脱臼,还有骨裂情况,医生建议手术治疗。面对伤情以及治疗需要的医药费,两位老人求助民警帮助寻找肇事者。
“当时电瓶车没有开灯,我只听骑车人是个女的,车上绑着棍子一样的东西。”崇明公安分局汲浜派出所民警蒋旭杰、沈哲根据杨阿婆的模糊记忆展开调查。由于事发地点没有公共视频,民警根据行驶路线方向,研判肇事者可能途径的路口,通过扩大筛查时段与范围,最终成功找到肇事者黄阿姨。

民警上门后讲明来意,黄阿姨坦然承认事发经过。原来,当日清早黄阿姨载着割草机前往雇主家干活,因天还没亮透未看清路况,不慎将杨阿婆带倒,扶起老人后,黄阿姨见老人未提出异议便离开现场。经民警释法说理,黄阿姨认识到自身过错,愿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并希望民警组织赔偿协商。
11月25日,经过治疗,杨阿婆逐渐康复。经双方同意,民警组织杨阿婆和黄阿姨双方进行调解,最终,双方友善地达成8000元医药费赔偿协议,并当场履行。
警方提示:市民群众在室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参与交通策略盈,务必加强安全意识。骑行电瓶车应开启车灯,看清路况,减速慢行;步行者要加强观察,以防不测。若发生交通事故,应及时报警,抢救伤员,保护现场,双方承担应有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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